紧急提醒:不建议儿童使用有癌入体,眼睛先知!眼睛出现2种变化,多半是癌上身,别以为只是用眼过度

日前国家药监局网站发布消费提醒:

不建议儿童

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国家药监局指出,当下,一些家长为了追求时尚或舞台表演效果,给孩子染发、烫发来美化形象。

但是,对于儿童而言

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会带来一定的安全风险

究其原因,

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染发、烫发化妆品属于安全风险较高的特殊化妆品

在我国,染发、烫发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后方可生产、进口。市场上常见的染发化妆品一般是通过染料前体与偶联剂在强氧化剂的作用下,通过氧化聚合反应,产生可以固定于头发中的色素大分子,从而改变头发颜色。市场上常见的烫发类化妆品一般是通过还原性成分破坏头发中的二硫键等化学键,再借助外力卷曲或拉伸头发,最后再修复之前破坏的化学键,对头发进行定型,从而达成改变头发弯曲度的功效。

染发化妆品的主要功效成分是染发剂,烫发化妆品的主要功效成分是烫发剂,在我国采取较为严格的管理。在《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现收录有间苯二酚等70余种准用染发剂,巯基乙酸等常用烫发剂收录于限用组分列表中,均有明确的使用限制要求。

二、儿童生理特点决定了染发、烫发化妆品不适合儿童使用儿童皮肤相较于成人来讲,具有表皮屏障功能不完全、真皮纤维结构不成熟、表皮脂质腺体分泌功能不完善等特点。因此,儿童皮肤对外界刺激耐受能力弱,对外来物质敏感,使用化妆品后可能会出现皮肤干燥、泛红、瘙痒等问题。且儿童尚处于生长发育关键阶段,各类风险因素可能对其造成更多潜在的不良影响。此外,儿童皮肤角质层薄且水合程度高,皮肤连接松散,体表面积与体重比大,皮肤吸收能力强,再加上儿童心智尚未健全,在使用过程中更易出现不慎入眼、入口等现象,引发安全风险。

基于儿童的生理特点,儿童化妆品在配方设计上应遵循安全优先、功效必需、配方极简的原则。

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

儿童化妆品是指:

适用于年龄在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湿、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0~3周岁(含3周岁)婴幼儿用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保湿、护发、防晒、舒缓、爽身”;3~12周岁(含12周岁)儿童用化妆品功效宣称仅限于“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护发、防晒、修护、舒缓、爽身”。

可见,染发、烫发化妆品不属于儿童化妆品的范畴,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三、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可能带来的风险

因为个体差异、使用不当等原因,化妆品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例如,由致敏物或刺激物导致的“接触性皮炎”。部分染发剂如对苯二胺等,是已知较为常见的致敏原。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使用染发剂的产品标签上必须标注“染发剂可能引起严重过敏反应”“不适合16岁以下消费者使用”等警示语。染发、烫发产品中有些常见成分如过氧化氢、巯基乙酸等,刺激性相对较强。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使用这些成分的产品标签一般也必须标注相应的警示语,如“防止儿童抓拿”“避免接触眼睛”等。由于儿童本身生理特征与成人存在差异,加之认知能力不足,更易出现忽视警示事项、误用产品,或不慎入眼、入口等情形,引发严重化妆品不良反应的可能性更高。国家药监局提醒广大家长注意:爱美有度,安全用妆不建议儿童使用染发、烫发化妆品!

(新闻坊)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本站原创发布。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征得本站同意时,禁止复制、盗用、采集、发布本站内容到任何网站、书籍等各类媒体平台。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Slide
产品集

工坊

农业自动化

建站BOX

RNOS

小夕灯具

版权归属所有权©2024杭州软柠科技有限公司/主办上海枫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保留所有权利。

切换语言:/ EN

服务协议 | Cookie政策 | 服务条款 | 法律声明 | 浙ICP备2024117703号-2 | 浙公网安备33010802013612号 | 本站:沪ICP备2022008782号-7

你有新的私信

请务必要查看您的私信哟~~